bet365亚洲官网, bet365官网, bet365在线投注, bet365体育投注, bet365高赔率, bet365体育博彩, bet365快速提款, bet365注册优惠, bet365真人娱乐, bet365电子竞技

首页> 政策发布> 对外贸易管理

来源:外贸司 类型:原创 2020-12-10 15:30

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号 公布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1年)》【已废止】
【发布单位】外贸司
【发布文号】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号
【发文日期】2020年12月10日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《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》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现公布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1年)》(以下简称为目录)和有关事项。

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(目录序号第17和31项)报关时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。

目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。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同时废止。

商务部  海关总署

2020年12月10日

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1年).pdf

bet365亚洲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