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99号 公布《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【已废止】
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 海关总署
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6年第99号
【发布日期】2006-12-14
【实施日期】2007-01-0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,现发布《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(见附件),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2007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1种,为消耗臭氧层物质,总计10个8位HS编码。
本目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。《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》同时废止。
附件: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
商 务 部
海关总署
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