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类型:原创 分类:政策 2021-06-04 13:57
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21年第4号
【发布日期】2021年4月27日
【实施日期】2021年5月1日
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,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,自2021年5月1日起,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。调整清单见附件。
附件:
1.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
2.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
附件内容详见财政部关税司官方网站(gss.mof.gov.cn)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21年4月27日
(稿件来源: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