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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【发布文号】2014年第69号
【发布日期】2014-09-22
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通关作业无纸化申报,提升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综合成效,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,并制定了《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》(见附件),现予以公告。
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。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29号中《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》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2014年9月22日
(稿件来源:海关总署)
附件: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
一、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通关作业无纸化模式下,企业以电子文件方式保存或向海关上传的报关单随附单证,包括:
(一)合同;
(二)发票;
(三)装箱清单;
(四)载货清单(舱单);
(五)提(运)单;
(六)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;
(七)进出口许可证件;
(八)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。
二、基本格式标准
(一)文件类型。
文件类型应为PDF(Portable Document Format),版本14及以上。
(二)文件大小。
一份报关单的一种随附单证形成一个电子文件,每个电子文件的大小不超过4M,电子文件中每页大小不超过200K。
(三)文件命名。
电子文件名称长度应在64个字符(32个汉字)以内。
(四)文件签名。
电子文件应有数字签名,内嵌符合adobe公司发布的PDF标准的签名数据和签名认证证书。数字签名使用的证书须由海关认可的CA(证书签发机构)颁发,其密码算法和操作过程应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。
电子文件应包含与签名数据相关联的可供用户视觉识别的标示图层(视觉图层),即电子文件签名图章,以表明签名数据的存在和电子文件的类别。
(五)文件签名图章格式。
三、通过扫描方式形成文件的标准
(一)分辨率。
扫描分辨率为200dpi或以上,推荐使用200dpi分辨率。
(二)色深。
扫描图像的色深为1bit(黑白)或24bit(彩色)。
(三)文件中不应有空白页。
(四)扫描图像应端正,平铺到整个页面范围,不应有噪点、黑边等。
四、通过电子文本转换方式形成文件的标准
(一)电子文件使用的字体应该为:
(二)电子文件中引用的 True Type 字体描述数据应做子集化(Subset)处理后嵌入到电子文件中。
(三)文件中不应有空白页。